俄罗斯对原木出口征收限制性关税使企业生产成本激增。近年来,俄罗斯已两次提高原木出口关税:自2007年7月起,关税由原每立方米4欧元提高到10欧元,自2008年4月1日起提高至每立方米15欧元。虽然受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深化的影响,俄罗斯政府将原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至每立方米50欧元关税计划暂停,但仍然不排除俄罗斯强化原木出口限制的可能。
2016年12月10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提高了美国本土生产或进口的复合木制品的安全标准和准入条件,成为美国最严格的甲醛释放量规定,对我国复合木制品出口企业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该法案规定了在全美销售和批发的刨花板、中纤板、硬木胶合板等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要求。以中密度纤维板为例,我国现行国家标准是参照欧盟的限量标准制定的,最高标准规定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80ppm,而美国新法案规定的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为不得超过0.11ppm,并要求复合木制品及其成品必须通过EPA承认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后,方可在美国本土销售。《雷斯法案》将覆盖范围扩大至所有木质家具产品,要求所有木制品在进入美国时必需出具“合法”的木材原产地证明。
欧盟《原产国标签法》,该法旨在确保买家清楚地知道在欧洲销售的进口商品原材料产地。出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身份证”。目前看来,《原产国标签法》对运营规范、能够顺利通过“FSC认证”(森林认证)的大企业影响不大,但对中小木制品出口企业冲击明显。国内中小木制品企业所采购的原木和木材产品多来源于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尼等国,这些国家取得森林认证的难度较大。“FSC认证”繁琐的认证程序,较高的认证费用以及需要每年认证一次的认证周期也令众多中小企业不堪重负。 |